日前,因违规组织超标准、超范围会议用餐饮酒,浙江省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左某某受到党纪处分。他后悔地说道:"当时想着大家都这么辛苦,而且也难得一聚,就喝了点酒,这次的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
事情要从一张消费底单说起,不久前,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在市农水局进行季度性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了一张隐隐约约写着"×××,40瓶,320元"的会议用餐消费底单,前面的字迹非常模糊,难以辨认。
经过检查组反复辨认,隐约看到一个"百"字。"40瓶,320元,刚好是8元每瓶,不会是喝啤酒了吧?"检查组顿时警觉起来。随即将用餐报销单、会议通知和签到表进行复印,并找到经手人核实情况。
在掌握了大量的书证后,该组第一时间找到了会议负责人左某某,"请你把会议情况介绍一下,为什么参会人员和签到表上不一致?请具体说明一下会后用餐的情况。"
"局里召开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座谈会,邀请个别乡镇(街道)农业口有关负责人参会。会后我们安排了晚餐,有11人参与用餐,其中有7人参与饮酒。"面对谈话人员一连串的发问,左某某终于交了底,"报销的时候我发现餐费超了,就增加参会人员然后代签,虚增了9名参会人员和4名用餐人员。"
事件经过虽已浮出水面,但一个新的问题摆在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前,由于案件涉及科级以上市管干部及多名乡镇(街道)干部,对他们的审查调查权限并不在派驻机构。按照报告制度规定的要求,该组负责人随即书面报告玉环市纪委监委。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玉环市纪委监委开出了审查调查授权书。
"收到授权书后,我们5天时间就完成了对所有涉案人员的初核工作。"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根据审查调查结果,负有直接责任的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饮酒的公职人员受到诫勉处理,其他参与用餐的公职人员被约谈提醒,超标准开支的925元经费予以退回。
玉环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就要严肃查处,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张秀伟)(No.00416020060603)